無錫市錫山區交警大隊東北塘中隊駱科偉對記者說,結合多個點位的監控視頻資料分析研判,終初步鎖定肇事車輛是無錫市某駕校的一輛A1客車教練車,車輛號牌也被監控清晰完整地記錄下來,之后與該駕校負責人取得聯系,要求駕校提供了該車的GPS定位情況。
根據定位,民警在廣益汽配城的一家汽車修理店,找到了這輛白色A1大客教練車,此時車子已經被修復完畢,壞掉的部件也已經全部被更換。
經過確認,現場上那名略顯緊張的白衣男子就是肇事駕駛員李某某。李某某不僅肇事后逃逸,就連被民警查到車后也不承認是自己開的車,而這樣一個明知故犯、滿嘴謊話的人居然是駕校的教練,能讓學員放心嗎?
駱科偉說,李某某交通肇事逃逸,尚不構成犯罪,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,應當是處1000元至2000元罰款,記12分,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,由于肇事嫌疑人是教練員,他們肯定會把這個情況通報無錫市駕協,取消其教練員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