奔馳車太貴了,買不起所以我只是撞教練車//sjsmweb.com.cn的尾部。“兩害相權取其輕”,是一種利益大化的原則當然可以。方司機,然而,只考慮汽車的價值,忽視了人們的生活,教練的車坐著,一千人傷亡,你良心他又一個?
當事故后果是不可預見的情況下,卡車司機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教練。作者估計,方司機“撞教練別打梅賽德斯-奔馳(mercedes - benz)”,不僅是“輸不起”的關注,可能會有“惹不起”考慮。開奔馳豐富或昂貴的,很多都是大男人,得不到不原因;教練車上可能只是普通人,要處理好。寧到普通民眾,不要惹“富人”,這就是有些人下意識的可怕的邏輯。
在利害的考量之下,奔馳和教練車立時被分出了輕重,人的生命也成了可以隨意取舍的東西。這樣的一種評判標準,怎不令人脊背上冒出絲絲涼意!但問題的可怕之處并不止此,更值得深思的是:是什么造就了“寧撞教練車不撞奔馳”的可怕邏輯?該改變的,或許不僅僅是某些人的世故和無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