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《晶報》報道8日下午,深圳市福田區東方幼兒園一名3歲女童乘校車回家途中墜落身亡。跟車老師稱系女童自己打開車門后摔下。家長則懷疑,女童是頭部被車門夾傷或摔下車遭車碾。目前交警正調查此事……
女童半路摔下校車
8日下午4時10分許,在深圳福田區東方幼兒園讀小班的3歲萌萌(化名)乘校車回家,車行至華新路由西往東方向市話大廈附近時,校車車門突然打開,萌萌從車上摔下,因頭部受傷被送往醫院,終不治身亡。
福田交警大隊9日表示,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。
據了解,涉事的是福田區東方幼兒園校車,核載12人。據司機沈先生介紹,事發前剛有一撥學生下車,校車啟動后剛開出10多米遠,時速僅十幾公里,跟車老師突然大喊:“車門開了,小孩子掉下去了!”他立即停車查看并報警。隨后,老師下車抱起孩子,他開車趕到醫院。
父親懷疑其遭碾軋
據萌萌的父親溫先生介紹,萌萌剛過完3歲生日,在讀小班,平時放學后都是乘幼兒園校車回家。當天下午,接到幼兒園老師電話后,他與妻子立即趕到醫院,“當時我看到女兒的頭部受傷,左臉嚴重變形,鼻子和耳朵已經血肉模糊。”
溫先生說,事發當天在福田交警大隊,跟車的女老師告訴他,事發時老師坐在***排靠近車門位置,“老師說她正在給我老婆打電話問具體地點,而萌萌便自己拉開車門,從小學生校車上掉了下去。”
溫先生質疑:3歲孩子如何能自己開車門?校車時速十幾公里,孩子摔下車后為何頭部嚴重變形?溫先生認為,女兒頭部是被車門夾傷或車輪碾軋,終導致死亡。
律師說法
幼兒園或擔全責
廣東知明律師事務所資深律師黃遠伸認為,幼兒園對幼兒負有教育、管理、保護義務。事發時處于幼兒園的管理期間,在不能證明幼兒死亡是第三方的侵害行為造成,也不能證明法定監護人在監護過程中有過錯的情況下,無論幼兒墜車的原因是車輛原因、司機原因還是幼兒自己的原因,幼兒園都應承擔主要責任,甚至全部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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